特种车不是特权车
特种车不是特权车
最近,北京“120”急救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先是,“120”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因社会车辆不避让,三公里的路程行驶了40分钟导致病人死亡,引起公众的广泛讨论和反思。继而,网上微博爆料称,“120”在无病人情况下,闪顶灯逆行从餐馆返回单位,引发网友拍砖。后主管部门证实此事,说是司机偷懒并作出处罚。
两相对照,有一点必须重视:之所以出现不避让特种车辆情形,特种车辆使用者不自重,逾越法律范围开霸道车特权车甚至公车私用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因为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以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当特种车成为特权车,公众的疑虑就难以消除,特种车不能畅行也就在所难免。
据介绍,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急救车的路权保障有明确规定,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明确,不避让急救车的扣3分。但实际生活中,救护车路权难以得到保障,关键原因在于难以第一时间锁定车辆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
有人建议畅通救护车“生命通道”,可探索对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辆加装视频监控设备,依照监控影像证据,对有条件避让却拒不避让的社会车辆进行处罚,确保伤病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还有政协委员认为,交警部门应与120急救中心建立联动机制。交警接到救治急重伤员的报警后,应通过远程信号灯控制、临时交通管控或警车开道等应急方式,全力畅通重症患者的“生命通道”。